2024年 11 月 6日
一名56歲美容師耿浛洋因在2017年於尖沙咀一間美容院無牌為顧客注射透明質酸(玻尿酸),導致顧客臉部皮膚嚴重受損,被控「未經註冊而施行醫藥治療而導致他人受人身傷害」罪。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決,被告被判入獄5個月。
事發在2017年3月26日,地點為尖沙咀加連威老道的「韓洋美容」。據案情透露,事主羅玉容接受注射後,臉部出現嚴重併發症,包括:
暫委裁判官馬嘉忻在判刑時指出幾個關鍵點:
被告辯稱自2009年來港後,因交通意外留疤而曾自行注射透明質酸,案發後已轉職做侍應。然而,考慮案情嚴重性,法庭最終判處被告監禁5個月。
這宗案件突顯了無牌進行醫療美容程序的危險性,提醒市民必須謹慎選擇持牌醫療專業人士進行醫學美容療程,以免危及健康。
相關報導轉自 Source: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2033959/即時-港聞-美容師無牌注射透明質酸致顧客皮膚壞死-罪成囚5個月
學會提醒, 任何人士本身如非註冊醫生或註冊牙醫, 便不應施行應由註冊醫生或註冊牙醫施行的醫療程序, 否則可能會因觸犯《醫生註冊條例》(第161章)及《牙醫註冊條例》(第156章)等法例而被檢控,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監禁七年。
當中建議的入侵性醫療程序包括:
以上醫療程序只應由註冊醫生施行。
給美容服務提供者的忠告:
如果你不是註冊醫生, 請勿進行上述醫療程序。 你應建議你的顧客向註冊醫生求診。只有註冊醫生才合資格進行醫療評估, 以評定你的顧客是否適宜接受某項程序, 和處理在程序進行時及其後有機會出現的併發症 。視乎每宗個案的事實和證據而定,如你不遵照此意見而進行相關醫療程序,你可能 因 犯《醫生註冊條例 》(第 161 章 )而被定罪。
給市民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