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陷阱:揭秘無良美容院的致命注射

2014年6月19日

這篇報導揭露了一家名為美得堡的美容集團涉嫌非法注射肉毒桿菌素(俗稱Botox)的行為。根據香港法律,肉毒桿菌素屬於受管制藥物,必須由註冊醫生注射,否則屬刑事罪行,最高可判監禁兩年。無牌行醫則可判刑三年。

記者臥底調查發現,美得堡的大股東Danny Tsang(中文名曾喜)涉嫌在未持有醫生執照的情況下,為顧客注射肉毒桿菌素。他自稱是"教授",聲稱自己比醫生更有資格注射這種藥物。

調查過程中,記者假扮顧客到美得堡諮詢。Danny向記者推銷肉毒桿菌素注射療程,強調其效果,但完全沒有提及任何風險或副作用。當被問及是否醫生時,Danny含糊其辭,表示自己"不是醫生,但教醫生打針"。

記者還跟蹤了一位真實顧客阿John到美得堡接受注射。Danny為阿John的額頭注射了六針肉毒桿菌素,但整個過程中沒有詢問顧客的健康狀況、藥物過敏史等重要信息,也沒有提供任何術後注意事項。專業人士評論認為,Danny的注射手法存在嚴重問題。

報導還提到一位名叫Mary的顧客,她在美得堡接受了多次注射後,面部出現異常情況。當她回去諮詢時,Danny才承認自己不是醫生,並建議她自行就醫。Mary已向有關部門投訴,衛生署和警方均表示正在調查此案。

美得堡通過各種方式提高知名度,包括請明星站台、在電視上投放廣告等。公司另一位股東李克強曾在DR美容集團發生"毒血針"事件後接受媒體採訪,談論行業發展,諷刺的是他自己的公司卻涉嫌違法行醫。

報導還提到,許多內地遊客專程來港接受這類美容療程,認為香港的醫療水平更值得信賴。然而,他們並不知道自己接受治療的人可能並非合格醫生。

文章回顧了2012年DR美容集團的"毒血針"事件,造成一死三傷的慘劇。儘管此事引起社會關注,政府也加強了對醫療美容行業的監管,但類似的違法行為似乎仍在繼續。

報導強調,許多美容院為了利潤,不惜鋌而走險,罔顧客人安全。有些美容集團會聘請資歷淺的醫生,或在缺乏醫生時由非醫務人員冒充醫生。這種做法對顧客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文章呼籲公眾提高警惕,在接受醫療美容服務時要謹慎,確保施術者具備專業資格。同時也反映了現有監管措施的不足,以及加強執法的必要性。

總的來說,這篇報導揭示了香港醫療美容行業中存在的嚴重違法行為,突出了消費者面臨的潛在風險,也反映了監管部門面臨的挑戰。

 

相關報導轉自 Source: https://hittt.blogspot.com/2014/06/1267-botox-m1.html

學會提醒, 任何人士本身如非註冊醫生或註冊牙醫, 便不應施行應由註冊醫生或註冊牙醫施行的醫療程序, 否則可能會因觸犯《醫生註冊條例》(第161章)及《牙醫註冊條例》(第156章)等法例而被檢控,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監禁七年。

當中建議的入侵性醫療程序包括:

  • 涉及注射的程序, 如: 注射皮下填充劑、A 型肉毒桿菌毒素、美白劑和高濃度血小板血清;以及中胚層療法和減肥針注射等。使用氣壓槍以無針方式注射美容物質的程序也包括在內。
  • 以機械或化學方法在皮膚表皮層以下進行皮膚剝脫
    如: 皮膚剝脫(又稱磨皮、換膚), 涉及以機械或化學方法去除不同皮膚層的組織等。
  • 高壓氧氣治療
    這程序有時會以不同名稱作招徠, 如「氧氣艙」, 其實是一種治療例如減壓病或急性一氧化碳中毒等疾病的療法。此程序不應被當作一種美容程序來施行。

以上醫療程序只應由註冊醫生施行。

給美容服務提供者的忠告:
如果你不是註冊醫生, 請勿進行上述醫療程序。 你應建議你的顧客向註冊醫生求診。只有註冊醫生才合資格進行醫療評估, 以評定你的顧客是否適宜接受某項程序, 和處理在程序進行時及其後有機會出現的併發症 。視乎每宗個案的事實和證據而定,如你不遵照此意見而進行相關醫療程序,你可能 因 犯《醫生註冊條例 》(第 161 章 )而被定罪。

給市民的提醒:

  1. 接受美容程序前,緊記要求索取有關程序的細節,包括程序將會用甚麼儀器和物料;
  2. 確保自己明白與程序相關的潛在風險和併發症;
  3. 要求施行程序者提供姓名、資歷和施行該程序的經驗等資料;
  4. 凡涉及上述入侵性醫療程序, 只應由註冊醫生施行;
  5. 如你被美容服務提供者轉介至一名醫生以施行美容程序,緊記要求美容服務提供者以書面形式提供醫生全名。全港註冊醫生的名單可於香港醫務委員會的網頁查閲 (http://www.mchk.org.hk/doctor/index.htm);
  6. 慎防有問題的宣傳手法及推廣策略。